財 政 課--繳款
  • 開立繳款書:由財政課開立之市庫繳款書計分五類,其所應攜帶之文件如下:
    1. 道路補修費:
      經批淮之挖掘道路申請書,申請人如為公司,請填寫全銜。
    2. 路燈遷移費:
      請攜帶本所同意路燈遷移之公函。
    3. 毀損公物(如撞壞路燈、路樹)賠償金:
      請攜帶本所同意繳款人賠償之公函。
    4. 捐獻收入:
      請攜帶本所同意繳款人捐獻之公函。
    5. 工程保固金、保證金、逾期罰鍰:
      請攜帶本所決行完畢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。
    繳款書開好後,請至代理公庫─三重市農會或農會派駐本所代收稅款處繳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