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政 課--低收入戶老人安養
服務電話:專線:2981-4467、2980-5930、2987-9582
總機:2986-2345轉300~304 (里幹事轉305~308) |
(一)資格:
列冊低收入戶1-3款60歲以上老人 。
(二)證件:
- 低收入戶1-3款證明二份。
- 體檢表(公立醫院包括梅毒、AIDS、B型肝炎、X光等檢驗報告)一份。
- 全戶謄本二份。
- 安置調查表二份。
- 照片二張。
- 申請人印章。
(三)程序:
上午洽里幹事填表申請
《備註》審核合格入院安養(原低收入戶補助均不得再領,另福保繼續享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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